多地VOCs排污收费政策汇总及收费标准差异(六省)|埃登威自动化系统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多地VOCs排污收费政策汇总及收费标准差异(六省)

目前,已经开展VOCs排污收费的省及直辖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等。各地政策从VOCs收费行业、收费时间、收费价格与差别化收费政策等几方面进行对比,哪个省市严格,您一目了然。

2016119日,环保部新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应当积极推动当地发展改革委(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收费标准、差别化政策、核算周期、起征时间、核算方法、征收权限等内容。多地VOCs排污收费政策汇总及收费标准差异(六省)目前,已经开展VOCs排污收费的省及直辖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等。北极星节能环保网将各地政策从VOCs收费行业、收费时间、收费价格与差别化收费政策等几方面进行对比,哪个省市严格,您一目了然。


VOCs收费行业对比

北京: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制造5个行业

上海: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

江苏: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

安徽: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

湖南: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

VOCs收费时间对比

北京:2015101

上海:阶段(2015101日起);**阶段(201671日起);第三阶段(201711日起)

江苏:201611

安徽:2015101

湖南:201631

VOCs收费价格与差别化收费政策对比

北京:基本收费标准为20/公斤。差别化收费:环保领跑者减半。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10/公斤。环保违法者加倍。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VOCs排放超过本市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40/公斤。

上海:自2015101日起(阶段)收费标准为10/千克,自201671日起(**阶段)收费标准为15/千克,自201711日起(第三阶段)收费标准为20/千克。差别化收费:对按本市工业VOCs治理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且当年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排污费;对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多地VOCs排污收费政策汇总及收费标准差异(六省)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为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列入国家和本市限制类、淘汰类名录的相关企业(工艺、设备、产品等)实施差别化收费,与本市差别电价等政策形成合力。其中,对淘汰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对限制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1.5倍计收排污费。

江苏:201611日至20171231日,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6;201811日起,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4.8元。差别化收费: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在规定排放标准 80%-100% 之间( 100% ),按基准收费标准计收排污费;在规定排放标准 50%-80% 之间( 80%) ,按基准收费标准 800/0计收排污费;低于规定排放标准 50% (50% ),按基准收费标准的 500/0计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基准收费标准力口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

安徽: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0元。差别收费: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或者企业VOCs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

湖南: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差别收费:根据VOCs排放监测技术水平,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限值,或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按收费标准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曾提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VOCs的防控和治理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因为我国的起步比发达国家晚,所以VOCs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日常监管所需要的手段、能力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VOCs作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成了各地治理的重点,国家及地方VOCs排污收费标准的相继出台,可见国家将会花大力气在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上。专家表示,随着《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实施和各大环保压力的加剧,VOCs排放标准的不断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将会随着污染源清单的不断更新完善而涉及到更多的行业,VOCs治理市场会进一步扩大,同时也给治理企业带来了无限的挑战和机遇。

2015101日,《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在国内范围内施行,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被选为首批试点行业。国家收费试点办法实施以来,北京、上海、江苏、安徽也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个性化政策。

  

2015915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10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涉及约2000家企业。

收费:差别化,做与不做,相差4

为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

  序号

满足条件

收费标准

1

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不高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10/公斤

2

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

40/公斤

3

其他情况

20/公斤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核算办法,由北京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

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多地VOCs排污收费政策汇总及收费标准差异(六省)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后,不再对大气污染物中单项有机物征收排污费。

上海

20151216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

上海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了上海市工业VOCs重点排放行业。

根据各行业污染排放占比和配套标准规范制定进程,在时间安排上分三个阶段:  

  序号

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

阶段

(自2015101日起)

在国家试点行业的基础上,增加涂料油墨生产、汽车制造、船舶制造等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共涉及5个大类、13个中小类行业

10/千克

**阶段

(201671日起)

增加工业涂装、工业涂布等行业,共涉及7大类、53个中小类行业

15/千克

 第三阶段

(201711日起)

增加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橡胶塑料和木材加工等行业,共涉及12大类、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

20/千克

同时,为加快污染治理进度,鼓励高水平治理,根据排污者污染治理情况和排放水平,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 对按上海工业VOCs治理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且当年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排污费;对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

为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列入国家和上海市限制类、淘汰类名录的相关企业(工艺、设备、产品等)实施差别化收费,与上海市差别电价等政策形成合力。其中,对淘汰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对限制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1.5倍计收排污费。

  

20151228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自201611日起执行。

  时间

收费标准

201611日至20171231

每污染当量3.6

201811日起

每污染当量4.8

同时,提出深入实施差别化征收政策。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排污收费差别化收费政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5276)文件规定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执行。多地VOCs排污收费政策汇总及收费标准差异(六省)

  

20151230日,安徽省物价局会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制定了安徽省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该标准从2015101日开始执行。要求如下:

收费标准

差别性政策

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0

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或者企业VOCs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

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的VOCs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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